3月15日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为了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就业局势,我省将把去年出台的一系列援企稳岗政策再延续一年。近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就业局势有关工作的意见》,要求各地做好政策落实工作。
《意见》规定,2009年我省为应对金融危机影响出台的一系列援企稳岗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10年底。这些政策主要包括:允许困难企业在一定期限内缓缴社会保险费、阶段性降低四项社会保险费率、使用失业保险基金帮助困难企业稳定就业岗位和鼓励困难企业开展职工在岗培训稳定职工队伍等4项政策,以及使用失业保险基金鼓励企业安排职工转岗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减少裁员、对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满未就业的失业人员和农民合同制工人开展职业培训、实施职业介绍补贴等。
《意见》要求各地在执行政策过程中,要把帮扶重点向需要更多帮助和政策扶持的困难中小企业倾斜。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受理中小企业缓缴社会保险费、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和在岗(转岗)培训补贴的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优先予以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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