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车求职,这个一直流转在马路人力市场的新潮行业,在金融危机的背景下,曾一度被中小企业看做“一举多得”的美事,也曾是一些求职者竞争制胜的“秘密武器”。然而,随着时间的推进和利润的诱惑,带车求职已悄然演变成了变相的汽车租赁。而伴随着《吉林省城市公共客运管理条例》今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行业也将面临严格的规范和市场“洗牌”。
带车求职者:月入三四千 没有营运证
近日,通过登录网站论坛查询求职信息,并走访长春市几大马路人力市场,连续询问了多个带车求职者后,记者发现,随着节后企业的陆续恢复生产及对车辆的使用频率陡增,带车求职异常火爆。
在长春某信息论坛上留下信息的老李告诉记者,不少用工企业在节前就打好了招呼,准备节后用车,这些用车的企业多为中短途。记者问只想短期租用是否可以,老李表示可以。谈及价格时,老李说,“市内用车,连人带车每月费用为3500-4000元,不包括过路费、汽油费等费用。当然也可按天租用。不论怎么算,相对于租赁公司,这个价格是很便宜的。”
“车子有营运证吗?”记者问。“我开的是私家车,不用办营运证。”随后,记者又询问了多名求职者,得到的答复大致相同,几乎所有的车辆都未办理过营运手续。一名带车求职者蔡师傅说,加上运营手续等各种费用,带车求职相比正规的出租车年省费用就有万余元,这也是带车求职价格低的“奥妙所在”。
用车单位:便宜又实用 多不签合同
带车求职都是什么人和单位在使用呢?采访中记者发现,用车单位多为一些小企业,特别是个人企业,对“带车求职”者非常欢迎。
“带车求职者要的费用低,而且私家车相对比出租车高档,用起来既舒心又有面子。”在经开区做服装贸易的陈先生说。
企业贪图便宜,“带车求职”者只要有工资发就行,这种“供需两便”造就了私家车变相租赁现象。不少企业的负责人在谈及选择带车求职者时,省钱和效率成为其选择的重要考量标准。当记者询问,是否与带车求职者签订合同明确责任时,多数企业摇头作答。
法律专家:带车求职安全无保障
“带车求职是一个新兴的就业形式,可以解决私家车主的就业问题,而且也能给需要车辆和司机的单位提供便利,是一件好事,但是变味后的带车求职成了名副其实的汽车租赁,安全毫无保障。”有关法律专家认为,带车求职之所以火爆,正是因为一些用人单位看中了不用签劳动合同这一点。不签合同,带车求职者很难被认定为劳动者,这样一来,求职者的基本权益难以保障。
长春市朝阳区一汽车租赁车行的董先生算是位业内人士,他表示,多数企业看到的只是带车求职的“甜头”,其没有合同的弊端也让不少企业吃过苦头,带车求职者卷货跑了的现象时有发生。另外,也有汽车租赁公司和的哥表示,带车求职者回避了各种税费征缴,以低廉的价格从事营运服务,已直接扰乱了正常的客货运输市场的经营秩序。
行管部门:变相租车最高罚款五万
对于带车求职变味成汽车租赁,行管部门持怎样的看法呢?记者对此采访了长春市城市出租车管理办公室相关部门。
“这样的做法已经构成了非法营运,按照最新实施的《吉林省城市公共客运管理条例》规定,未取得城市公共客运许可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由城市公共客运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对经营者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三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长春市城市出租车管理办政策法规处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但同时他也表示,带车求职演变的非法营运,想打击容易,但是执法取证的难度相当大。治理带车求职的混乱局面,还是要靠群众的举报和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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