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是河北省实施《就业促进法》办法的第一年,又是就业政策的落实年。我市就业服务工作将进一步完善就业政策,加大落实力度,有针对性地开展就业工作。我市将开展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继续以就业困难人员、转移就业的农村劳动力、高校毕业生3个重点群体为主要服务对象。
强化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通过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系列活动,加强毕业生就业服务,强化就业见习与职业资格培训,重点做好困难毕业生就业援助,逐步建立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长效工作机制。
做好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工作。开展“春风行动”系列活动,做好春节后农民工就业工作。组织开展农民工用工和就业调查,加强信息和工作对接,引导农民工有序流动和就地就近就业。落实稳定就业、扩大就业和创业带动就业各项措施,加强就业服务和职业培训,确保春节后农民工整体就业局势平稳。同时,积极组织各类劳务协作与劳务交流活动;引导鼓励各地培育一批有市场竞争力的劳务品牌,带动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的开展。
加大就业困难群体的就业援助力度。安排组织好针对不同就业群体的专项服务活动,在持续保持全市“零就业家庭”动态为零的同时,统筹做好“4050”人员、残疾人、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等就业困难群体的就业援助工作。
针对重点群体开展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继续以就业困难人员、转移就业的农村劳动力、高校毕业生等3个重点群体为主要服务对象,组织开展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号召全市在统一时间内,按要求集中为求职者和用人单位提供有针对性的就业服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