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辞退员工经济补偿金计算规则(依据《劳动合同法》)
一、核心计算公式
经济补偿金 = 工作年限 × 月平均工资
二、工作年限计算规则
每满1 年,按1 个月工资计算
6 个月以上不满 1 年,按1 年算(1 个月工资)
不满 6 个月,按0.5 年算(0.5 个月工资)
三、月平均工资口径
基数:劳动合同解除 / 终止前12 个月应得工资平均值;工作不满 12 个月,按实际工作月数核算
包含范围:计时 / 计件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全部货币性收入
排除范围:单位缴纳的社保、公积金部分,非经常性大额奖励不计入
四、高薪封顶限制
若员工月工资>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 倍:
月工资基数按3 倍封顶执行
补偿年限最高不超过 12 年
五、关键补充说明
合法辞退(需补偿):协商解除、无过失性辞退、经济性裁员等情形,按上述标准支付N 倍补偿;符合《劳动合同法》第 40 条情形,未提前 30 日通知的,额外支付1 个月代通知金(N+1)
违法辞退:单位无故辞退、违规解除,需支付2N 赔偿金(经济补偿金的 2 倍)
无需补偿情形:员工严重违纪、试用期不符条件、严重失职等过失性辞退,无经济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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