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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性岗位就业困难者将享受社保补贴
时间:2012-07-20 17:01作者:朱浩源
记者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我省将在8月组织开展“2012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今年将为每一位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按规定落实好相应的就业扶持政策,对自主创业的,落实小额担保贷款及贴息、规费减免、税收优惠等政策。对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的困难人员,落实岗位补贴、社保补贴等政策。

  此次活动目标是对辖区内2012届及往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进行实名制登记,摸清人员底数、所学专业、求职意愿、服务需求等情况。为每一位有就业愿望和服务需求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提供相应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并对他们接受服务的情况和效果进行跟踪。

  针对高校毕业生的特点,服务月活动期间,全省将大力开展网络招聘,通过网络平台提供就业信息。至少组织一次大型公益性招聘活动,在发布就业信息的同时,提供政策咨询、职业指导、职业培训、就业见习、创业项目推介等多种服务。

  对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家庭困难高校毕业生和零就业家庭高校毕业生,将建立专门台账,根据他们的自身条件和就业需求,提供“一对一”的指导和服务,优先提供就业信息、优先推荐职业培训、优先参加就业见习,对符合条件的优先安排公益性岗位,尽快促进其实现就业。

来源:兰州晚报 |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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