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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医保最低缴费基数下调
时间:2012-07-10 08:02作者:龚建勇 李晖
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本月起,市人社局对2012缴费年度职工医保缴费基数进行调整,最低缴费基数由社平工资的100%调整为90%。

  据了解,按照以往社保缴费办法,灵活就业参保人员职工医保的缴费基数不能低于社平工资的100%。受宏观经济下行影响,我市部分企业效益有所下滑,为减轻企业及参保者的负担,在保证医保基金收支平衡的基础上,我市灵活就业参保人员最低可选择社平工资的90%作为职工医保缴费基数。

来源:襄阳日报 |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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