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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将提高义务兵优待标准,加大就业扶持力度
时间:2012-05-09 08:56作者:钱瑶 胡先涛
2012年冬季征兵登记工作已经启动,记者5月8日从省政府征兵办了解到,今年我省将提高义务兵优待标准,加大对退役士兵就业的扶持力度。

  根据省委省委、省政府、省军区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征兵工作的意见》,义务兵服役期间,优待金实行城乡统一标准,按照不低于本县、市、区上一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的标准发放,有条件的地区可适当提高标准。征集到驻西藏部队以及高原地区的义务兵,优待金每人增发1倍以上。

  《意见》对征集大学生的优惠政策进行了详细规定,大学生服役期间可作为基层工作经历并计入工龄;退役后,在参加公务员考试、专武干部考试时可以优先或重点录用;在政法干警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考时,大学生退役士兵不仅年龄可以放宽到27岁,笔试成绩还可以加10分。

  省征兵办表示,为了帮助退役士兵顺利就业,我省对退役后1年内有就业意愿的士兵还将进行免费的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培训期间,将发放生活补助。

来源:安徽广播电视台 |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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